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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转让协议书(深圳法律顾问律师网)律师声明:企业间借款及债权转移情况不同,本债权转让协议供参考。
第一,甲方分别于2011年3月和4月向乙方提供人民币借款共计1700万元,期限应于2011年10月全部到期,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方将还款期限延长至2012年3月30日,且之前务必一次性归还全部借款.
第二,乙方同意将公司债权转让给甲方,甲方有权代其行使追缴其旗下企业的应收帐款,包括对丙方但不限于丙方的所有应收账款。乙方承诺全力配合甲方的催收账款工作,并配合提供相应的合同和所有法律授权文件。
第三,截至到本协议签订之日,丙方尚欠乙方的款项为 。丙方对此数额认可确认,并保证该款项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和诉讼时效问题。本协议签订后,丙方的任何还款须直接将款项交付给甲方,不得直接交付给乙方,否则视为违约。
第四,本协议的签订是三方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也视为乙方对丙方履行了债权转让通知义务,以后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第五,本协议不可撤消,自三方盖章之日生效,自全部还清甲方的款项为止终止。
第六,各方须友好协商,遵守本协议的约定,违约一方按照本协议额度款项( 万元)的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违约金。
第七,本协议的签订日期为 ,签订地为 ,诉讼管辖地为合同签订地所在法院。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丙方: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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