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便车”做推广百姓网发文禁止
不过,百姓网对于此类行为早有回应。早在2011年3月,百姓网在“百姓联盟”版块及官方博客中,陆续发帖禁止邮件群发的推广行为。对此,百姓网还冻结了一些涉嫌邮件骚扰的用户账号。
莫名邮件来袭赶集网诉至法院
虽然百姓网作出了积极的回应,赶集网并未善罢甘休,不仅赶紧将页面的QQ号码发布形式由数字改成图片,防止用户信息被再度采集。同时,赶集网的运营公司北京鑫秀伟烨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鑫秀伟烨公司)还将百姓网的主办方上海客齐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客齐集公司)以不正当竞争纠纷为由诉至浦东新区法院,要求百姓网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登报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
然而,赶集网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这类邮件确系百姓网的工作人员所发。
赶集网输了官司百姓网口碑受损
法庭上,原告鑫秀伟烨公司诉称,被告推广员在邮件内容和地址中,使用了“赶集”、“ganji”等字眼,擅自冒用了特有名称;被告还使用户误认为百姓网与赶集网存在关联关系,构成虚假宣传;被告的邮件推广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网站论坛上的内容足以证明被告网站推广员存在以发送邮件的形式向原告网站用户发送推广信息的行为,但原告未能举证证明推广员所发邮件的内容;原告也未能举证证明所公证的邮件发件人与被告推广员之间的关系,故被告不存在冒用特有名称和虚假宣传的行为;由于原告在网上公开了其用户资源信息,该信息不属于原告专有的知识产权权利,被告推广员的行为属于商业推销行为的范畴。对此,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
浦东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理此案的法官认为,百姓网的行为虽不构成不正当竞争,但百姓网应对其此种推广方式进行反省,其推广行为其实并不高明。被告推广员的推销邮件会对其同业竞争者的用户造成一定的干扰,甚至使用户产生反感情绪,从而降低对被告网站的评价,反而达不到推广被告网站的目的,建议被告网站以其他有效合理的方式提高其网站的知名度和用户量以及在同行业网站中的竞争力,这样才能促进分类信息网站的有序发展。